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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以后,人的体重就难以改变了。那就从小时候开始养吧。
孟斯南观察着宁禅的饮食习惯,发现他吃得很清淡。
可明明未来的宁禅总是陪着他吃重盐重油的食物,家里的餐桌上很少出现口味淡雅的饭菜。
这也是在迁就他吗?
孟斯南想,难怪未来的他会抵抗不住宁禅的诱惑,没有半点反抗余地,瞬间就沦陷了。
宁禅那么好,那个“孟亦净”怎么可能不沦陷?那些跟宁禅素不相识的人,只需要那么轻飘飘都看一眼宁禅,还不是缴械投降,甘愿跟在宁禅身后做狗。
为了让宁禅长胖,孟斯南也开始调整自己的饮食结构,讲究的就是一个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当他第一次给宁禅做饭,端上桌,说出那句“要吃青菜”的时候,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风水轮流转。
之前都是宁禅跟个阎王一样盯着他,现在居然轮到他来说这句话了。
宁禅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笑,茫然地望着他。孟斯南就憋住笑,继续模仿着宁禅的语气,“因为不吃青菜长不高。”
chapter 76
过完年,孟斯南给孟亦净捐了骨髓。他毕竟年轻,恢复得很快,休养了一段时间就正常去接宁禅放学了。
他表现得太过平常,仿佛对那位弟弟没有半点怨言,宁禅不理解,总是暗戳戳地说孟亦净坏话。
孟斯南总是告诉他,弟弟还小,弟弟什么都不懂,不要把他们的恩怨带到弟弟身上。
捐了骨髓以后,孟亦净的情况时好时坏,又在医院里躺了大半年。
孟斯南不怎么去医院看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家里看书,写报告,宁禅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做什么。毕竟他看的书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物理学,什么表象与本质,平行时空,宁禅根本看不懂。
每天孟斯南都会在家里给宁禅做好饭菜,中午的时候还会专门去宁禅的学校给他送饭,晚上又去接他回家。
他长得帅,极具少年朝气,眉骨够高,线条轮廓流畅清晰,平时脸上总是带着漫不经心的笑,眼波流转,顾盼生辉。
他天天等着宁禅下课,为此他还获得了“校园守望者”的美称。
宁禅特别自豪,他哥就是这么温柔帅气,善解人意,体贴大方,天上地下,举世无双的绝世大帅哥。
他在京城生活得很好,很快就毕了业,取得了优异的毕业成绩。
甚至渐渐遗忘了自己是为什么来到京城。
孟斯南从来不在他面前提起孟亦净,也不提起孟亦净的病情,好像这个人从头到尾都不存在。
又是一年夏。
宁禅彻底长开了,眉眼带着江南水乡一般的风情,说话语调清雅,似一阵风吹过来。他渐渐的就展现出来惊人的勾人天赋,专门勾男人的一种天赋。
孟斯南也不懂,他明明是按照养男孩的方式来养宁禅的。怎么这人越长越像个女孩呢?
他也逼着宁禅去打过篮球,锻炼过肌肉,但是宁禅打篮球第一天就把手指骨弄折了,跑步第一个周就来了个平地摔,可把孟斯南心疼坏了,最后也只能作罢。
于是宁禅现在就变成了清冷的大美人,身段纤细,一颦一笑之间尽是柔情蜜意,很容易被他温和的面容欺骗。他好像脱离了几年前那个叛逆的躯壳,变成了现在这个温柔知性的美人。
看着眼前越来越招男人喜欢的宁禅,孟斯南陷入了沉默。他之前就很纳闷,明明小时候的宁禅那么凶恶,追他的小女生也挺多的,长大以后却变得那么风情万种,硬生生跟女孩子处成了闺蜜。
原来是被他惯出来的。
他舍不得宁禅吃苦,结果就把对方养成现在这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了。
害怕别人捷足先登,成年以后,他果断找了个机会把宁禅骗到手。他等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成年。(加粗:主角已成年且毕业)
他只是在街边顺手买了一瓶可乐,然后猛地把冰凉的罐子贴上了宁禅的脸,笑眯眯地说:“给你一瓶可乐,你跟我谈恋爱好不好?”
这个盛夏里的风也自由,蝉鸣阵阵。可乐的气泡咕噜咕噜地往上翻涌,少年人弯弯的眉眼就晃荡在气泡里。
可乐的凉意冲淡了闷热,气氛却在不断地沸腾,发酵。
他原本以为宁禅会惊讶,结果宁禅只是淡定地接过可乐,和他碰了一下罐,仰头喝了一大口可乐。
他的喉结微微攒动,唇角上扬,眉目间有几分懒散,眼里有着明晃晃的笑意,像是月亮被摇碎在银河里,“终于等到你这句话了。”
原来在他踌躇着想要靠近的时候,宁禅也在期待着他们的未来。
于是宁禅就是他的了。
每当孟斯南回忆起这段经历,他都觉得诧异。
原来宁禅这么好追?
那他之前要死要活玩囚禁是在干嘛?
他也给宁禅送花,漂亮优雅的白玫瑰,宁禅接过去,笑意盎然,笑得比那朵白玫瑰还漂亮。
难怪未来的宁禅不愿意接受来自孟亦净的白玫瑰。
孟斯南无奈地望着他,“宁禅啊。”
宁禅眼睫毛忽闪忽闪的,唇像是抹了一层水红色的胭脂,怀里抱着花,“怎么了?”
“这么喜欢?”
宁禅说:“因为是你送的,所以我喜欢。”
“那如果我送你红色的玫瑰,你也会喜欢吗?”
“你给我什么我都喜欢。”
两个人慢吞吞地往家里走,宁禅怀里抱着白玫瑰,唇线保持着一个上扬的弧度。
“我们以后多去锻炼一下?”孟斯南侧过眼,看着他裸露在空气里的胳膊,细得像莲藕,委婉道,“我觉得你看起来太瘦了。”
“很累。”宁禅摇头,鼓着腮帮子,“不喜欢。而且我没什么天赋,很容易平地摔。”
孟斯南劝不动他,忧心忡忡。宁禅再这样发展下去,就会变成他记忆里那样,被一大堆男人疯狂追求。
他不想让宁禅身边有那么多虎视眈眈的男人。
“我们来京城快两年了吧?”
宁禅想了想,“嗯。差不多了。”
“我弟弟,他的病情,好像已经稳定了。”孟斯南斟酌片刻,缓缓道:“我们应该快要离开这里了。”
准确的说,是孟家夫妇容不下他们两个了。
目前孟亦净的病情已经完全稳定下来,他已经出院了。
那么孟斯南就没什么存在的价值了。
孟家父母以他是同性恋会教坏弟弟为理由,让他远离孟家,要把他赶回老家那边。本来孟斯南也不想跟他们待在一块,求之不得,便准备等这一个季度结束,他们就转回江南那边读书。
宁禅皱起眉,“什么时候?”
“等你考完期末。”
“嗯。”宁禅没有多纠结,他只想跟着孟斯南而已,去哪里,他并不在意。
路过天桥,孟斯南无意中看见街边有个小铺子,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纯银戒指,9.9一个。”
宁禅也看见了,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耳根子泛红,眼里有着很明显的希冀,轻轻地拉了一下孟斯南的袖子,哀求的意味都快溢出来了。
他想要。
孟斯南想起来他撬锁找到的那枚银戒指,失笑道:“你想要这个?”
他觉得这种戒指配不上宁禅。
可是宁禅眼睛一下子垂下来,拽着他的袖子,手指慢慢往下滑,最终勾住了他的小手指,语调软软的,跟撒娇一样,“喜欢那个。”
孟斯南咳了一声,反手握住他的手,转变成十指相扣,“刚好我身上还有十块钱,真是巧合。”
chapter 77
戒指还是买了,可惜不太适合。对宁禅来说太大了,因为宁禅的手指骨是比较纤细修长的类型,加上还没有发育完全,骨架偏小,戴起来根本就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