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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刚才的陈述只表明了一个观点,就是让检方和合议庭别从谁组织了这件事情开始判定。
而是从谁先有这种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且杀人的主观意图开始判定。
从而认定谁为主犯。
这种陈述方式有没有道理?
有!
但是适不适合这场庭审?
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吴振将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能不能判定成功,要看审判长的倾向性了。
审判台席位上,吕鹏辉作为审判长,在听完吴振的陈述后,微微点头,紧接着开口:
“被告人王文远的委托律师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
“现在针对委托律师的陈述,对被告人王文远进行询问。”
“被告人王文远,你能陈述一下你在整个案发时候的主观想法,以及当时为什么要选择去杨帆家里吗?”
“可以的。”
王文远急忙开口,他知道这对于他是一次机会。
先前,吴律师已经和他说过了,想要不被判死刑,只能从主犯变成从犯。
想到这里,王文远赶紧表态:
“我去杨帆家里,就是想找点刺激,我就是听别人说的,杨帆家住在偏远的地方。”
“他刚结婚,然后新娘挺漂亮的,可能就是出于脑子一热就决定去了。”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做出什么特别违法乱纪的事情。”
“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和想要杀人都是张大力提出来的,我在一开始也真的没有想到要发生关系,或者是杀人的想法。”
“虽然说我组织了,他们一起去杨帆家里,可是我真的没有什么其他的犯罪想法。”
“最多只是想调戏一下胡云云,调戏完,然后我们就走了,这一点他们都是可以作证的。”
“审判长。”
“这就是我在案发前的想法。”
“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了。”
听到吴振不停的为王文远开脱,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审判长还询问王文远的主观。
眼看着这场庭审,很有可能就会判决王文远为从犯,杨铁军的整个气血就上来了。
因为他知道,一旦王文远被判定成为了重犯,那么这个案子可能就判不了王文远死刑!
判不了.…
一想到张良陈述的他儿子和儿媳生前遭受到了什么。
杨铁军整个人都气愤的发抖。
刚想要站起身,怒斥王文远他们这种巧舌如簧的行为,但是却被苏白拦着了。
“放心.…不会判定王文元为从犯的。”
听到苏白的话,杨铁军止住了想要呵斥的行为,重新坐了下来。
表情却显得有些担忧.…
见状,李雪珍在一旁小声开口:“杨先生,你就放心吧.…”
第635章
“苏律师打官司很厉害的!”
“他说了,不会判定成从犯,那肯定就不会判定成从犯。”
“你的委托我们都知道,我们一定尽力去完成!”
看到李雪珍真诚的开口,杨铁军的心情才平复下来。
他不是担心这场案子胜诉不了,他只是看不惯被告人犯了那么大的罪,还在庭审上为自己开罪。
不敢想象如果对方真的脱罪成功了,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
而在这个时候。
审判长在听完王文远描述的同时,询问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其他的看法。
在看到苏白举手示意检方李雄暂时放弃了陈述,将陈述的权利交给了苏白。
苏白整理好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我方并不认同被告人王文远委托律师的陈述。”
“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是,认定主犯和从犯需要看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强迫他人发生关系这一点开始认定的。”
“但是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考虑到,犯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犯罪的主观意图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还有就是杨帆为什么会攻击张大力,导致张大力非常气愤,生出了想要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的这种想法?”
“在这个过程当中王文远起到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这些问题,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考虑到过?”
“目前整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已经非常的清晰,那就是王文远提议,并且决定带着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前往杨帆家中实施犯罪行为。”
“在这个过程当中,其他三人是不是听从了王文远的提议?”
“王文远是不是其他三人的主要领导者?”
“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是,如果不是张大力,可能王文远不会实施犯罪。”
“可是,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王文远是一开始提起犯罪的主要人!”
“并且他自己还在调戏着胡云云,让其他三个人控制住了杨帆。”
“以上都是王文远进行的组织行为。”
“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和杀人,不是王文远提出来的。”
“可对于这种提议,王文远为什么没有拒绝?”
“王文远在整个前期的犯罪过程中,都是组织人的身份。”
“而在中后期的犯罪过程中,又没有拒绝张大力的提议。”
“从整个过程上来看,王文远属于组织策划人,而张大力只是作为一名归从人员,进行了一般性的建议问题。”
“所以从整个过程来看,王文远属不属于主犯?”
“属于!”
“当然,如果按照被告方委托律师所提出来的问题,和其他建议。”
“在这个案子中,我认为张大力也可以当做主犯。”
“毕竟两个人作为主要的谋杀人员,可以作为共同主犯被提起公诉。”
“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和看法。”
对于吴振为什么王文远进行开脱这件事情,不算太难解决。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王文远在法律的定义中就是主犯。
这在检方的陈述中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不过从为王文远进行开脱的角度,吴振利用了犯罪事实的主要提出者作为主犯的依据。
可以这么认定吗?
勉强可以。
但那是在审判长倾向于被告人的时候,才会采纳王文远作为从犯的意见。
可是这个案子不一样啊,首先这个案子的性质就特别的恶劣。
那么,如果站在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角度上,认为张大力作为主犯。
站在检方和受害人的角度,同样也可以认为,王文远是主犯。
两个人同为主犯,这在法律的意义上是可以认可的。
不一定说一个是主犯,另一个一定是从犯。
这一点并不冲突!
再有一点就是,在这伙小团体内,王文远是什么身份?
王文远属于张良,张大力和于卫的小领导。
又是一开始出主意和谋划的人,怎么可能就因为没有提出犯罪,这一点原因判定成从犯?
既然吴振认为张大力